2015年北京画院招生简章2015-06-10
一、教学方向
 
建院50多年来,北京画院涌现出大批优秀画家,美术理论家、艺术管理等人才。形成了多种风格和学术流派。始终坚持“双百”方针,坚持“拜师学艺”的教学方向。体现出北京画院独特的教学优势和创作水平。
 
二、教学目的
 
在普及、提高的基础上,不以盈利为目的。完成周总理所提出的“创作、研究、教学”任务。开发北京画院的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各创作室及部室的独特优势,全面培养美术创作、美术理论研究、艺术管理等人才。
 
三、教学师资
 
北京画院采用工作室(师徒)制的教学模式。以导师工作室为主,开展教学活动。为提高综合修养和创作水平,每月不少于4次由院内外名家以讲座、观摩、示范、点评等方式集中授课。
 
1、艺术创作部:山水:王文芳、李小可、庄小雷、郭宝君、谢永增、买鸿钧、刘旭、牛朝。人物:袁 武、石 齐、贾浩义、纪清远、卢 平、南海岩、蔡玉水、王冠军、孙震生。花鸟:王培东、莫晓松、姚大伍、彭 薇、李风龙、李雪松、方政和、安华平。油画:雷波、王沂东、张晓勇、姚远、白羽平、马琳、庄重、李江峰、罗敏。
 
 
 
四、教学学制 
 
学制为一年。统一招生,统一入学,统一结业。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成绩优异者,经导师推荐,可在本工作室续修一年,颁发毕业证书。
 
五、招生对象及名额 
 
招生对象为各地画院、艺术院校、文化馆、艺术馆的美术创作、艺术管理、美术研究人员;美术教师、美术编辑以及业余从事美术创作并取得成绩的人员。年龄在55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研修班招生一般不超过160名。
 
六、学费
 
研修班每人每年学费为20000元(人民币)。办理入学手续时一次交清(现金),支票请直接汇入北京画院培训中心帐号。
 
七、报名、考评 
 
1、每年7月1日至8月15日为报名时间。报名费20元。作品照片6寸8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200字以内简历1份。证件照1寸3张。面交、函报均可。 
 
2、考评办法:依照作品照片,参照考生简历,由教育委员会统一综合评选。根据本人志愿,参照工作室名额,确定导师。择优录取。8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或电话通知。9月初开学。
 
八、安全
 
1、入学填表时,必须签定《北京画院研修生安全责任保证书》。
 
2、在京的所需证件、食宿、安全等一切事宜均自理、自负。 
    
 
银行帐号:11040101040007948 
开户银行:农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收款单位:北京画院培训中心 
邮政编码:100026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2号
联系电话:(010)65948158 、65073204
招生办负责人:高信峰 、刘亚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