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画院招聘签约画家公告2017-07-03
    今年是北京画院建院60周年,自1957年成立至今,北京画院已走过了60年的风风雨雨。60年前,周恩来总理在北京画院成立大会上明确了画院的定位:“团结中国的画家,继承中国绘画的优秀传统,吸收外国绘画的长处,努力创作,加强研究,不断提高,培养后代,创造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的新美术。”这成为北京画院长期坚持的办院宗旨。60年来北京画院以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为己任,以发展地域美术精神为宗旨,大匠之门先后汇集了北京地区乃至全国最为杰出的艺术家180余位,创作了大批具有时代标志性的经典佳作;60年笃力前行,北京画院在传承中国传统文脉的道路上始终坚守。
 
    北京画院作为国家文化事业单位,作为体现民族特色与国家水准的专业美术创作机构,实施抓精品创作和实施一流人才的发展战略,以传承优秀民族文化艺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为美术创作的根本出发点,以建设社会主义先进美术文化为根本目标,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并逐步建立推动美术文化创新及多出人才、多出精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进入新世纪以来,新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使得北京画院始终拥有一支实力强劲的年轻的艺术创作团队,十几年来引进的30位艺术家在各自的创作中均有不同程度的突破,并在各自领域内不断地深入探索,焕发出了新的创作活力,北京画院的人才引进机制和艺术家们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
 
    为适应发展需要,提升人才质量,加强创作实力,推出时代精品,北京画院拟在全国范围内聘用有突出成就的青年画家,以充实和扩大专业画家队伍。有关应聘者条件、考核、录用、报名的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如下:
 
一、应聘者条件
      1、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同时具有培养空间及发展潜力、年龄在45岁以下的写意中国画画家、油画家。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健康向上的审美追求,为人正派,身体健康。
      3、具有较广泛的民族文化修养和扎实的绘画基本功。有大幅主题创作经验及独立完成的此类作品。在美术创作和学术研究方面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和勇于探索、积极进取的开拓精神,作品具有一定的民族、时代特色和生活积淀。
      4、具有自己的艺术风格,艺术修养较全面,具有较强的创作能力及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在全国美展及国内外大型美术展览中有获奖记录。
      5、国画只招收写意画种。写意人物画要求有很强的造型及表现能力,能独立完成大幅主题人物画创作;写意山水画要求有扎实的传统功夫,能独立完成表现时代风貌的大幅山水画创作;写意花鸟画要求有扎实的传统功夫,能独立完成表现时代风貌的大幅花鸟画创作。
      6、油画要求有很强的造型及表现能力,能独立完成大幅主题人物画创作。
      7、具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完成北京画院布置的创作、研究、教学任务。
      8、具有较强的理论修养和学术研究能力,有专业学术论文发表。
      9、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或在全国美展中至少获过银奖以上等奖项可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要求。 
 
二、考核
      1、北京画院聘用签约制画家遵照公开招聘、公平考核、集体决策、择优聘用的原则选拔人才。
      2、由院长办公会与艺术委员会根据北京画院招聘人才的条件和标准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从基本情况(年龄、学历、职称等)、创作成就、参展获奖记录、学术论文等方面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者,再根据北京画院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参加复审。
      4、复审:由院长办公会聘请院内外专家按画种组成专家考核小组,对初审合格者从四方面进行(基本情况、创作、学术论文、面试)记分制考核。
 
三、聘用
      1、应聘画家一经聘用,须签定《北京画院签约制画家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3年。
      2、应聘画家工作期间实行月工资制,可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3、应聘画家合同期满后,由北京画院组织、面向社会公开举办一次总结性画展。由专家考核小组根据其3年来的创作和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4、院长办公会根据专家考核小组的评价结果,并结合其在画院的工作表现、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决定是否签定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正式转为北京画院合同制画家。
      5、转为合同制画家者,北京画院为其申请办理进京户口;住房、家属工作、子女上学等问题均由本人自行解决。
      6、根据考核及评定的结果,未被转为合同制画家者,可延长一年签约期,一年期满后仍未被转为合同制画家者,北京画院与其解除签约聘用关系。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2017年8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北京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2号北京画院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6 
   (三)联系方式:电话:010-65911721、65073204(传真) 联系人:刘渴  http//www.bjaa.com.cn   
   (四)提交材料:
      1、符合应聘条件的中国画画家、油画家,到北京画院办公室填写《北京画院聘用签约制画家报名表》(点击下载报名表)
      2、交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照片、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美协会员证、参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不退件);
      3、作品照片(七寸以上)10幅(或已出版的画集),其中有3幅须为近期创作,以及写生、速写照片(七寸以上)5幅,拒收原件(以上照片不退还);
      4、关于本专业的学术论文1—3篇;
      5、画册、报刊评介资料若干。
   
(特别声明:应聘者应严格遵守报名、考核程序及要求,杜绝与院领导个人联系,院领导及院内画家不接受咨询)。